(编辑:jimmy 日期: 2024/10/31 浏览:2)
CSS 选择器权重值
CSS 具有自己的优先级计算方法,而不仅仅是行间>内部>外部、ID>class>元素
1. 样式类型
行间样式
<h1 style="font-size:12px;color:#000;">我的行间CSS样式。</h1>
内联样式
<style type="text/css"> h1{font-size:12px; color:#000; } </style>
外部样式
<link rel="stylesheet" href="css/style.css">
2. 选择器类型
选择器
栗子
ID
#id
class
.class
标签
p
属性
[type='text']
伪类
:hover
伪元素
::first-line
相邻选择器、子代选择器
> +
3. 权重计算规则
4. 比较规则
1,0,0,0 > 0,99,99,99。也就是说从左往右逐个等级比较,前一等级相等才往后比。
无论是行间、内部和外部样式,都是按照这个规则来进行比较。而不是直观的行间>内部>外部样式;ID>class>元素。之所以有这样的错觉,是因为确实行间为第一等的权重,所以它的权重是最高的。而内部样式可能一般写在了外部样式引用了之后,所以覆盖掉了之前的。
在权重相同的情况下,后面的样式会覆盖掉前面的样式。
通配符、子选择器、相邻选择器等的。虽然权值为0000,但是也比继承的样式优先,0 权值比无权值优先。
5. !important
!important 的作用是提升优先级,换句话说。加了这句的样式的优先级是最高的(比内联样式的优先级还高)。
<style> p{color:red !important;} </style> <p style="color:blue;">我显示红色</p>
ie7+和别的浏览器对important的这种作用的支持度都很好。只有ie6-有些bug
p{ color:red !important; color:blue; } //会显示blue
但是这并不说明ie6不支持important,只是支持上有些bug。
p{color:red !important; } p{color:blue;} // 这样就会显示的是red。说明ie6还是支持important的
当 !important 规则被应用在一个样式声明中时,该样式声明会覆盖CSS中任何其他的声明,无论它处在声明列表中的哪个位置。尽管如此,!important 规则还是与优先级毫无关系。使用 !important 不是一个好习惯,因为它改变了你样式表本来的级联规则,从而难以调试。
在使用 !important 时需要注意:
网上的帖子大多深浅不一,甚至有些前后矛盾,在下的文章都是学习过程中的总结,如果发现错误,欢迎留言指出~
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,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,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