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编辑:jimmy 日期: 2024/10/30 浏览:2)
近日,湖北武汉一辆价值12万的公路自行车在马路行驶时,与一电动车相撞,交警最终判定逆行的电动车全责,自行车车主遂向对方索赔3.2万。
自行车车主小倪表示,事情发生于4月9日,在武汉洪山区某高架桥下,他在行驶过程中,与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相撞,导致他受到皮外伤,自行车也受损严重。
事故发生后,双方协商不成选择报警,交警现场判定电动车车主谭某全责。
小倪表示,这辆自行车是他“入坑”公路自行车以来购入的第四辆车,整车价格约为12万元,花费的是自己在美国留学期间攒的钱,车上的很多配件都是从国外进口的纯手工产品,由于前轮受损较严重,他在定损后向对方提出3.2万元的赔付要求。“碳纤维的材料是无法修复的,只能换新。考虑到对方实际情况,我只需要对方给我赔付前轮就行,一共是32890元。”
“自行车越轻越快,追求轻量化就会用到碳纤维这样的材质。车上的很多配件都是进口的,车轮是从德国进口的,为纯手工打造。”小倪称,他为这辆车投入了不少精力金钱,因此格外珍惜。小倪向记者出示的多个订单截图也显示,该自行车很多配件的单一售价都已过万。
小倪表示,他一般只会在专门的骑行道路上骑这辆车,日常通勤骑得很少。事故发生当天,他在东湖骑行完,本打算顺道骑车赶往附近的一个目的地,当行驶到高架桥下,一个桥墩出现阻挡了他的视线。当他刚骑过去时,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与其相撞,两车前轮碰到一起。
交警判定电动车车主全责,刚开始对方也表示认责,并愿意进行赔偿。
随后,小倪到车店进行定损,定损结果为车辆前轮报废,车架以及车把有磕碰划痕。小倪表示,考虑到对方经济状况,他只要求对方赔偿一个前轮,价值32890元,“分期或者先支付一部分都行,可以给他3天时间筹款”。但在三天的约定时间里,谭某却表示,不认可这笔赔偿金额。
电动车车主谭某,其表示,承认自己违章逆行,但认为赔偿金额过高,无法赔付。 “赔个一两千还能承受,3万多实在没法承受。我也没什么财产,就靠卖点小菜过日子。”
谭某还认为,自己逆行确实不对,但此次事故也存在客观原因,由于前方出现桥墩,视野被阻,双方都没有看到彼此,才会相撞。“而且他骑十几万的自行车在路上,应该也要注意点。”谭某说。
目前,小倪表示,他已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